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1:14    次浏览
渤海早报大连讯写完保证书后,杨某仍多次私自进入张某家中。25日,法院发布的裁定显示,杨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,获刑一年六个月。据了解,这是辽宁省近年来首例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获刑的案例。2013年8月1日晚,杨某从大连瓦房店的张某家西院墙跳入院内,在没有经过张某同意的情况下,强行从东屋窗户进入室内。第二天下午,张某的儿子回家后,发现杨某在其家中,随后报警。在派出所民警调查和劝解下,杨某在民警及张某面前写下保证书,保证不再私自侵入张某家中。然而杨某分别于8月3日、9月27日、10月3日趁张某家中无人之机侵入张某家中。张某及其儿子回家发现杨某后报警,民警将杨某抓获。法院审理此案认为,杨某未经他人许可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。杨某系累犯,予以从重处罚。